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兼职硕导遴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位点范围
1.硕士学位点
(1)一级学科学位点: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软件工程、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法学、船舶与海洋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
(2)二级学科学位点:制冷及低温工程。
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点
专业学位点: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农业、公共管理、翻译、资源与环境、国际商务、社会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在本通知第一条 申报学位点范围内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条件参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管理办法》(附件2)。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初审,申报材料汇总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3.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按照既定程序组织开展具体遴选工作,最终结果由研究生院行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1.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 ,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
(1)《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并以“申请表-硕导-学院-申请人”命名。
(2)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证明材料-硕导-学院-申请人”命名。
(3)二级学院填写《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以“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表内申报人员进行优先顺序排列,排序不区分学位点)。
2.请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月2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112室。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3261932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管理办法》
3.《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
4.《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2月15日